人事代理制经过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由各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承办。人事代理单位和委托单位有严格的合同约束,有明确的、责任、义务,以人事政策法规定为依据。其代理行为具有行政效力。
人事代理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即人事代理机构(指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只受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束。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用人自,而劳动者则享有充分的择业自和流动的,真正实现了“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转变。按照各地人事部门有关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由当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委托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登记。
人事代理是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务。既负责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考评技术职称、调整档案工资,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学政审,接转党团组织关系,也负责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五大毕业生录用手续、职高(高中)毕业生录工手续、接纳家庭生活基础不在市区的大中专毕业生户粮关系落户。
公司对外服务范围:
1、人才或劳务派遣 2、劳务外包 3、人事劳动事务代理 4、职业培训 5、猎头服务 6、企业管理咨询 7、教育咨询 8、灵活用工服务 9、薪酬外包服务 10、购买服务
人事外包
•1、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2、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3、优化企业用工风险 •4、实现企业效率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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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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